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报(2021年第53期)

   近期,南京市市监局完成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167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速冻食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以及食用农产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65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情况通报如下:

 

  一、南京市溧水区惠士多超市店销售的标称南京市江宁区御贡坊食品厂生产的熟板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二、南京溧水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博欣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木薯淀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通知相关区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对不合格食品涉及的外地企业,抖客网,我局已函告当地监管部门。

 

  特此通报

 

  附件: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报(2021年第53期).zip

 

  南京市市监局

 

  2021年12月30日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2021年第53期)

原标题:【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报(2021年第53期)
内容摘要:近期,南京市市监局完成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167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速冻食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以及食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xuetang/65925.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上一篇: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报(2021年第52期)
下一篇:云南省市监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报——2021年第52期